寒假前,涵涵拿著國二的國文課本,蹙眉苦思。學習結束前最後一次作業,老師將班上分組,上台報告馬克吐溫名著【湯姆歷險記】,國文課本摘錄了【湯姆歷險記】裡大家熟悉又饒富趣味的橋段─《刷牆記》。涵涵之所以苦惱,是因為老師分別給同學不同的一小段課文,上台作她所認為〝長〞達五分鐘的報告。
【湯姆歷險記─刷牆記】作者:馬克吐溫 譯者:羅青
星期六的早晨到了,整個夏季總是明亮、清新,充滿生命活力,彷彿每個人心裡都跟著一首歌。要是年輕人,歌聲更是容易脫口而出。每張臉龐都散發著愉悅,每個腳步也都顯得輕盈,盛開的刺槐讓空氣中瀰漫著芬芳。村莊不遠處的加地夫山,一片綠意盎然,像遙遠的夢境般,閑適又引人。
湯姆走在人行道上,手裡拿著一桶灰漿和一把長柄刷。他打量了下圍牆,愉悅的心情立刻消失殆盡,深沈的憂鬱迅速襲上心頭。圍牆寬闊,長 三十碼 ,九呎高,現在生命之於他,頓時顯得空洞乏味,生活簡直成了一種負擔。沈沈的嘆了口氣後,湯姆拿起刷子,沾些灰漿,順著圍牆頂部刷過去,一次又一次重複相同的動作。他看著已刷過的一小塊,再看著一望無際未刷的部份,就垂頭喪氣的在一個木箱上坐了下來。這時,吉姆蹦蹦跳跳的來到門口,手裡提著鐵桶,口中哼著曲子。在湯姆看來,到村中打水處提水本是件討厭的工作,現在,他可不這麼想了。他還記得,打水的地方有很多同伴,白種、黑種、混血的男孩和女孩,大家排著隊,順便休息一下、交換好玩的東西,或著吵架、打架,有時還唱唱歌。他也沒忘記,雖然打水的地方距這裡僅一百五十呎遠,吉姆提一桶水,卻總要花上一小時以上,甚至還得有人去催他才行。(紫色字是課本內的生詞)
晚上九點,涵涵帶著課本再度來求助,她實在無法將一分鐘不到就念完的一小段白話課文,變成五分鐘的演講。「這是妳的作業所以必須自己完成。」看著她不置可否的表情,我接著說:「也許我可以告訴妳我的方法,潛入文字裡,發掘出有趣的事,這些事或許足夠讓妳講五分鐘以上。」見到她的表情從苦惱漸漸轉為認真,我接著說:「想想妳每週必看的偶像劇,是什麼讓妳著迷?假如現在有個機會讓妳拍戲,可以挑妳喜歡的演員,並且有足夠的預算出國拍外景,妳會如何將【湯姆歷險記─刷牆記】這場戲,拍的令同學們入迷?再讀一遍課文,找出裡面需要的道具、場景、對白、角色‧‧‧‧列出一張LIST,然後妳會發現不但這場戲拍下來會超過五分鐘,拍戲前的〝劇組討論〞妳的報告時間也不只五分鐘。」
涵涵完成了作業,她發現了加地夫山的山形走向與地理位置、密西西比河的流向、美式民宅的建築樣貌、奴役制度、英制度量衡、美國不同時期的移民。在腦海裡約略的描繪出一八三○年代密西西比夏天的樣貌。
我有點意外涵涵她遺漏掉了音樂,文字中描述了吉姆『口中哼著曲子』,這原本排解工作苦悶與休憩消遣的民謠,百年後因為學術研究民謠採集而成了非裔美人流行的藍調,不久後發展出突破種族隔離政策的搖滾樂,進而飛躍穹蒼,融入不同的文化語言,讓世界上大多數人跟著扭腰擺臀、雀躍吶喊。
詩人羅青的文字,深深刻入我的青春歲月,他〝如詩般的語言〞讓整篇譯本更加活潑、生動、美麗而處處充滿了文字的魅力。
滔滔不絕終究抵不過沈重的眼皮,涵涵入睡後,我仍意猶未盡,帶上耳機調高音量,迷戀在青春的文字裡:『看的見聲音,聽的見影像。』多麼美麗呀!
Jason 音樂筆記
好多次在不同的場合,大多是可以喝酒抽煙的地方,有人聊起〝搖滾樂國歌〞的話題,如果大家的答案一致,就像尋到了知音,或著更像發現了彼此是支持同一個球隊的球迷,進入了共同著迷的狀態,沐浴在同一首音樂的榮耀中。
少數幾次喝的夠醉時,當Hotel California 的死忠支持者碰上Led Zeppelin或Deep Purple的老歌迷,兩派人馬沒事找事的各執一詞,堅持只有自己內定的歌才配稱為〝國歌〞,甚至莫名其妙的互相奚落對方所支持的樂團吉他手,幾個大男人爭的面紅耳赤,雖然幼稚卻也可愛,吵架也像孩子似的,吵不了多久又和好如初,非常好玩。
如果你問我:『Jason 你心中〝搖滾樂的國歌〞是什麼?』我想每次我都會播放《Jonny be Goog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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